第十七章 国家情报机构管理与指导 国家情报总监及其副手们

从1947年7月国中央情报局立,一直存在着关它管理职相互矛盾的争议,原因在现有的一些情报机构及其设部门在寻求保护他各已有的势力范围,并且人担,中央情报局长越越的权力军方的情报部门产生影响,使军方渐渐失其的控制。

中央情报局长沃尔特·比德尔·史密斯(Walter Bedell Smith)曾奋力争取,功由国各情报组织负责人组的情报咨询委员(IAC)塑造了真正提供咨询建议的机构,不再是一摆设,算是那些年最值关注的几程碑式件一。此外,1953年至1961年期间担任中央情报局长的艾伦·杜勒斯(Allen Dulles)曾通艰难的斗争功避免国国防部从情报部门手中夺走关键的情报搜集项目分析机构。杜勒斯的继任者约翰·麦科恩(John Me)卷入了中央情报局科技处国侦察局间因卫星侦察项目管辖权的归属产生的激烈斗争中。在理查德·赫尔姆斯(Richard Helmes)担任中央情报局长期间(1966-1973),他满腹牢,虽表面他掌管了整国情报系统的全部活动,但实际他仅仅支配着其中15%的资源,其余85%的资源掌握在国防部长手中。

年,国总统一直通各方式加强中央情报局长的权力,同伴随着量国情报系统工模式果的研究。早在1949年,普通公民政府官员便始了国情报系统工力及表现的调查,些普通公民政府官员是由各单位、各部门指定的,包括中央情报主任、跨部门组织、国行政管理预算局(OMB)、中央情报局内部专组、国各委员及其他机构。通常情况,被选派国情报系统进行调查的人中包括一些激进分子,些人提的策建议常常比政府的意见更加激进,正是在些策建议中,他创造了一独揽情报权的职位——国情报总监(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, DNI),在的日子中,国情报总监将取代中央情报主任国总统的首席情报顾问,并负责国情报系统的一切活动。

2001年“9·11恐怖袭击件”,国立了“国联合调查委员”(gressional Joint Inquiry, CJI)“针恐怖袭击活动全国委员”(National ission on Terrorist Attacks upon the Uates,又称“9·11独立调查委员”),两机构调查了国情报组织所现的各各的问题,并建议设立国情报总监一职。在两委员给的建议中,国情报总监将主承担两方面责任:(1)监督管理国政府控制的、具有特定领域专业分析力的情报中;(2)管理国国情报计划并监督各情报机构。

其实,设立国情报总监仅仅是该委员的众重提议一。该提议最终了布什政府的支持,却因遭了五角楼国众议院军委员的反无法通立法程序。经方周旋,双方最终2004年12月6日达了妥协,正式设立国情报总监。

尽管2004年的《情报改革与防范恐怖主义法案》(2004 Intelligence Reform and Terrorism Prevention Act, IRTPA)并有完全赋予国情报总监全面控制国侦查局、国安全局国理空间情报局等机构的权力,些机构是由国国防部负责管理,但人清楚认识,布什总统正在给国情报总监越越的权力,并且相其他几部门说,国情报总监在领域内了更的便利。根据该法案规定,国行政管理预算局(OMB)局长仅听命国情报总监,负责分配国拨款管理在财政部与各内各层级机构间的资金流动,其中就包括情报界的一些机构。因此,国情报总监够很容易控制预算使的速度,并且资金拨给遵从己所设定的支优先等级的部门。子内阁机构(subet agency)内阁各部,国情报总监有权直接向其分配拨款,使国情报总监又了一控制支的方法。《情报改革与防范恐怖主义法案》(IRTPA)规定,一部门负责人拒绝遵守国情报总监所制定的标准,国情报总监有义务告知国。,的中央情报局长却不拥有的权力。

国情报总监应“负责提并制定国情报计划预算(National Intelligence Program budget)”,确保其有效执行并监督其执行情况。此外,国行政管理预算局准许国情报总监单方面将某项目或机构的经费转让给另一项目或机构,最数额达1.5亿元——前提是被转让的总数额转方总预算的5%。此前的中央情报主任在转让经费必须经转方负责人的同意,且单单是谈判的程就持续数月。

国情报总监单方面进行人调动,最长期限两年,且无需被调动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,中央情报主任需被调动人员所在单位的同意才进行人调动。果国情报总监在现有的两情报中的基础再建立一新的情报中(他甚至决定是否再建四情报中),国情报总监有权从现有的两情报中挑选达一百位工人员新情报中服务。

关任命,各机构或部门具有司法权的负责人的任命必须征求国情报总监的同意,否则任命无效。国情报总监主的采购务有批准权。尽管国情报总监在一些(主是与卫星侦察有关的)采购的决定重的影响,但他/并有法定的权力。通立法,现在的国情报总监已经重的采购活动拥有绝的权威。有一例外,即在与国国防部计划有关的收购项目中,国情报总监并不享有绝权力,是与国防部长共同做决定——两人无法形一致意见,则由总统解决。

2004年的《情报改革与防范恐怖主义法案》规定:“国情报总监……有权力批准请求、化解冲突……管理指挥全国的情报搜集、分析、产生与宣传活动……”,使国情报总监在中央情报主任的权力基础又增加了组织任务与分配任务的权力。2010年,国情报总监与国防部长达协议:至2013年前,整国国情报计划均在国情报总监的管辖权限内。,国阻止了项协议的实施。

2010年10月,奥巴马总统签署的《2010财政年度情报授权法案》进一步加强了国情报总监的权力。该法案求国情报总监评估情报系统各机构全体人员的力水平,将结果国,并每一重的系统进行初步的脆弱评估;该法令使国情报总监有权力重系统的是否提高预算做评估;有权力情报系统的人或机构进行责任审查。

国情报总监共有约1500名属:副总监、助理副总监、任务管理人员及普通工人员,此外有一反间谍组织及两经由《情报改革与防范恐怖主义法案》批准创建的国反恐怖主义中。图17.1显示了国情报总监办公室(ODNI)的组织系统图。国情报首席副总监分管情报整合(Intelligeegration)的国情报副总监(该职位吸收了分管情报搜集分管情报分析的助理国情报总监的职责)是非常重的国情报副总监。分管情报整合的国情报副总监的职责是推动形“一完全整合的情报系统”。国情报副总监的直属部门有:国情报管理委员及国情报经理、国情报委员、总统每日简报汇报者及任务整合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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