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国家情报机构管理与指导 美国国家情报计划

直2005年,国海外情报计划(NFIP)管理着国情报活动资源的分配。国海外情报计划设的非军组部门有:中央情报局计划、国国防部情报计划、情报系统管理部门、联邦调查局的情报部门、源部及财政部。有5是国防部的组部分:统一密码程序计划(CCP)、整体国防情报计划(GDIP)、海军特别侦察活动、国侦察计划(NRP)及国防部海外反情报计划。

由国国安全局经营的统一密码程序计划(CCP),包含了国海外情报计划中的所有信号情报。整体国防情报计划则涵盖了所有非信号情报、非侦察计划。具体讲,整体国防情报计划包含8项活动:整体军情报整编、图像收集与处理、人力情报、核监控、研究与、政府采购、现场支援及科技术情报整编。统一密码程序计划(CCP)与整体国防情报计划(GDIP)结合在一,就形了统一国防情报计划(solidated Defeelligence Program)。海军特别行动计划分配攻击型潜水艇(SSNs)其他船完较敏感的反情报任务。国侦察计划(NRP)国国侦查局的经费支、政府采购项目及反间谍行动的执行有着明确的规定。

2004年的《情报改革与防范恐怖主义法案》的其中一项内容,就是将国海外情报计划(NFIP)重新命名国国情报计划(NIP),此举突了国情报总监在国内情报活动中的。现在,国国情报计划(NIP)包括几部门:国中央情报局计划、情报系统管理账户(unity Ma At)、源部计划、国土安全部计划、司法部计划、国务院计划及财政部计划。此外,它包括五国防部的计划,分别是:统一密码程序计划(CCP)、整体国防情报计划(GDIP)、国国理空间情报计划、国侦察计划(NRP)特别侦察计划(SRP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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