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版界掀「明朝熱」前,有很人對明朝的印象不太——皇帝半不像樣子,又打臣的屁股(廷杖),還有狼似虎的東廠、錦衣衛,簡直是太黑暗了!
這是從知識分子的角度,從民眾的角度,你會有新的發現。
明朝,是歷代「封建王朝」中對賑貸工最重視的一個朝代。我們是不研究金融史,就不知這一點。
賑貸的意義就是扶助弱勢群體,是民本思最具體的實踐。概因為朱元璋是貧苦農民身的緣故,所明朝始終對這項工抓很緊。
朱元璋嘗過餓肚子的滋味,對窮人就特別憐憫。
他在位時,兩次令,凡是遇饑荒年景,各政府先開倉賑災,後打報告匯報,先斬後奏。
老皇帝知「一不吃餓慌」,知官僚機構辦磨蹭,所他才有這樣的措施。否則,沒有朝廷發話,擅開倉放糧,那是論罪的。
由於救荒是一項例外工,不預先打入預算,因此於賑災的錢糧有個來處。明朝的辦法是,允許犯罪者錢贖罪,鼓勵富戶錢賑災,的賜給官員身份。比捐一百二十石米或者一百五十兩銀子,就賞給一個正七品的榮銜。
在明朝,動員富戶錢賑災,是一項制度的工,輿論與行政動員雙管齊,這叫「勸借」。全社會造錢光榮的氛圍,不由你富人不拿錢來。
當政府不是強搶,是讓你災年拿糧食貸給窮人,豐年時再由政府面,讓借方還給你。
這等於借錢,借錢就支付利息,明朝在這方面的制度設計很絕妙,就是免富戶人的勞役為利息,借錢糧的窮人就不必向富戶支付利息了。
借貸雙方的合同,由官府具,這就有了靠的保障。
史書記載,從朱元璋時期,富人參加賑貸就為「常制」。
在古人那裡,是非,情理,就是此簡單。沒有哪個富人「由權利」為由,抗議政府強迫賑災。
賑災的糧食是需提前儲存的,明朝設置了專門的預備倉,每個縣四處,由民間有德望的老年人管理。
不過了宣德年間,這個預備倉制度就開始廢弛,雖經幾次整頓,萬曆年間還是名存實亡了。
廢弛的原因是,預備倉的糧食來源,是需功夫動員的;發放賑貸糧,是需做量調查核實工的,很麻煩,縣官們懶做。久久,預備倉的糧食就不進不,放在那兒讓鼠雀消耗了。
農民皇帝制定的為農民著的政策,在龐的官僚機器裡,就這麼給「消化」掉了。
百姓不決定縣官的命運,所縣官就不關百姓的命運——封建社會的「不民主」,其實質這一句話就全概括了。
基層陽奉陰違,中央還是有情做的。
預備倉制度廢壞後,明朝中央對這方面的工並未放棄,是不斷在修補,陸續又設立了「濟農倉」、「義倉」、「兩利倉」民間的「鄉會倉」,為備荒糧倉。
賑貸方法有所改進,儲備糧食不再像過那樣封來不動,任其損耗,是經常收放循環。對貧民的情況先做摸底工,分「極貧」、「次貧」等級,遇災年,就按名冊發放,避免臨時擁擠一、難甄別。
雖是磕磕絆絆的,但這些情還是一直在做,這就相當難了!
明朝的濟農倉等設施,有的了清初還在,甚至有一直咸豐年間還在的。
明朝皇帝最愛民,這很乎我們的意料,不過一朱元璋,就會覺這是在情理中了。
明朝對於借債利率,有法律的規定:凡放債或典當,月利率不超過三分,利息積累相當於本金,就不再計利息。
同時還規定官員不在己管轄單位內放債,防止主管官員變相斂財。
豪強人借錢給人,若借債人還不,不許未經告官就強奪借債人財產,或者搶奪人妻女抵債(保護真正的楊白勞)。
朱元璋還對高級官員王公貴族有特別限制,不許四品高官皇親放債,合法放債不行,就怕他們勢壓人。
由於明朝在借債問題管理比較規範,所很資本金不足的商人有機會借周轉資金,部分商人的資本有十分七八是借來的。
——正因為利率較低,商人才敢於規模借債做生意,這是兩全其的。
明朝有政策,放債促進了經濟繁榮,這是積極的一面。
但是,政策畢竟是政策,再的政策法規人怎麼執行。明朝民間的放債情況,並不是溫情脈脈的,弱勢群體永遠是被欺負的一群。
當時一般的豪強,放債一年,是收回一倍利的。借債人若還不,豪強就霸佔人妻女,強搶人田產。正統年間有方官稟報說,這種情況「官府莫敢指叱,民無由控訴。」
官府為什麼不敢制止?
人背後有更強的勢力!
豪強們針對窮人放債,是專往軟肋處手。農村的就趁稻穀將熟未熟、窮人斷糧際放債,城裡的就趁貧民納稅的時候放債——不怕你不借。利率最高的,竟有五倍。
那時候四川松潘方的老百姓很窮,山西、陝西的富商就帶著糧食前放債,利率二三倍,且專挑官府放糧(賑貸)的前幾個月借。窮人們考慮屆時官府貸給的糧食償還,所忍痛借。
是官府的糧食不是白拿的,期不僅還本,還有一至一倍半的利息。
所凡是借了債的貧民,不鬧傾蕩產的很少見。
最命的是「驢打滾」的債,就是複利計算,利生利。在雲南,常年有一批從江西浙江過來的高利貸專業戶,約有五萬人分佈在全省,專放驢打滾的債。
他們做這個做了癮,甚至有二三十年不回鄉的。
窮人為什麼借錢,難他們連基本的生計保證不了麼?不是,是政府的賦役太重。那時候運輸軍糧,是為勞役攤派民間的,不花錢根本完不了任務,老百姓被官府逼迫,就借錢。
高利貸者則趁火打劫,放債的時候欺負貧民,寫借款金額的有,預扣利息的有。往往借一百兩銀子,不兩年就收回十幾倍的利。
——這就是「舊社會」。
這一連串冷冰冰的數字,無疑是盛世背後的血淚。明朝有光明面,有這樣的陰暗面,不必裝糊塗。
在明朝,有所謂的「京債」,就是候選官員在赴任前借債,任後搜刮方財富來還債。
法律雖禁止,但實際禁不了。各省方官進京朝見皇,借債來打點朝中權貴,回任後再官庫的錢還債,這屬京債。
因為明朝常常拖欠京師中級軍官的工資,所還有一種放債叫「揭俸錢」。
軍隊中的官了該發工資的日子領不錢,裡吃穿度沒了著落,京師富商就借錢給他們,這就是揭俸錢。
一個朝代不,全面來。既全景,放鏡來。
舊社會所黑暗,就因為有放鏡的這些醜陋。
皇帝坐在金鑾殿向外張望,滿目是金碧輝煌,老百姓應該感恩才是。他不放鏡什麼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