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品相关 第6章 夏朝土地与赋税、兵说

●土

关夏代的社质问题,史虽有取一致的法,但是肯定存在着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,已不少同志所同意。

《左传》哀公元年记载伍员谈“少康中兴”,少康因浇逼逃奔有虞说:“虞思是妻二姚,邑诸纶,有田一,有欢一旅,布其德,兆其谋,收夏众,抚其官职。”所说的“一”,是《周礼·考工记·匠人》所说的“九夫井”,“方十”的“”。方井,一井就是一,方十的“”,就是百井。

《汉书·刑法志》又说:“殷商兵定矣……立司马官,设六军众,因井田制军赋。方一井,井十通,通十,方十;十终,终十同,同方百;同十封,封十畿,畿方千。”段话虽说的是殷周制,但从所说的“方十”、“十终”是区划土的单位名称,使我肯定《左传》中的“有田一”的“”,反映了夏代井田制即公社所有制的存在。所,古代文献中谓井田制,“实始禹”。

●赋税

五服图

根据《孟子·滕文公》的“夏氏五十贡”,夏代的部落农民在耕己的五十亩“份”外,耕五亩“共有”,即赵岐《孟子注》所说“民耕五十亩,贡五亩”。年纳五亩获贡的实际内容,同马克思所指,本是“指原始共同体的贡赋关系”。

“贡法”,从古代文献中它的原始意义。

《说文》云:“贡,献功。从贝工声。”

《初记》卷二十又云:“《广雅》云:‘贡,税,。’郑玄曰:‘献,进,致,属,奉,皆致物人,尊义。’按《尚书》:‘禹别九州,任土贡。’其物特进奉者曰贡。”

所说的指民间劳献纳的意思,正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职云:“制其贡,各其所有。”就说明夏代公社中的部分土已经份分配给公社员,由其独立耕;另一部分土公社“共有”,由公社员共同耕,将其收获物采取贡纳的形式,缴纳给公社酋长。与恩格斯在论述克勒特人德意志人氏族曾经说的“氏族酋长已经部分靠部落员的献礼畜、谷物等生活”是一的。

《尚书·禹贡》系人所,其中所记九州向国贡纳的情形,虽不认完全靠,但其中说:“五百甸服:百赋纳总,二百纳,三百纳秸服,四百栗,五百米”的随乡土所宜的贡纳制在夏代业已存在,是的。因此,所谓“夏氏五十贡”的“贡法”,并不像《孟子·滕文公》引龙子所说:“贡者,校数岁中常:乐岁,粒米狼戾,取不虐,则寡取;凶年,粪其田不足,则必取盈焉。”孟子所说的“贡法”,并非禹“贡法”,前代者早有指,例阎若璩引胡渭说云:“龙子所谓莫不善者,乃战国诸侯贡法,非夏氏贡法”。甲骨文中的殷商土田与耕。

夏代的氏族封建制度在经济方面亦有体现。《尚书》载“四海同,六府孔修。庶土正,厎慎财赋,咸则三壤赋,中邦锡土、姓,祗台德先,不距朕行,说四海内的氏族部落归附夏,金木水火土谷六物质皆受治理,明晰各处田的优劣,将其分入三等决定赋纳数量,使赋纳其正不偏颇,赐土、赐姓,根据方国部落与夏氏关系密切疏远定封建的先次序。《禹贡》一篇又列九州赋纳物品的具体情况,将物品数量分、中、、中、中中、中、、中、九等。又根据与夏氏邑理距离的远近分甸、侯、绥、、荒“五服”。

甸服:距离夏城五百内的方国部落是夏城的主粮食供应区。百内者赋纳带秸秆的谷物;再往外百者赋纳禾穗;三百外者赋纳带稃的谷物;四百外者赋纳粗米;五百外者赋纳精米。

侯服:距离夏城五百至一千间的方国部落是夏氏的氏族诸侯部落的封。先,五百至六百采(即卿夫的封);六、七百男爵国;八至千侯伯国。

绥服:距离夏城一千至一千五百夏势力所及的边缘区域。其三百内的推行掌管文化教育,二百外的推行挥武威卫戍。

服:距离夏城一千五百至两千夏必须通结盟涉的方法施加影响的区域。三百内通同盟平相处,二百外夏民的流放。

荒服:距离夏城二千至二千五百处异族疆域,与夏氏有间接的沟通。三百内的是各少数民族,二百外是流放。九等五服的描述是周人夏朝赋纳经济的法,非必夏代实况。铁、镂不是夏代所见物品,夏期的诸侯爵位无法考证。但是其中反映的一些法,夏根据途远近及各生产情况缴纳不同的产物,应夏代实况。

论述夏朝的赋纳制度,《孟子》曰“夏氏五十贡,殷人七十助,周人百亩彻,其实皆什一”,意在夏人的“贡”、殷人的“助”周人的“彻”制度实际是在缴纳民户年产总的十分一,且夏商周三代的田赋制度一脉相承,顾炎武更据此认“古田赋制,实始禹”。

周朝的什一法是将一民户在数年间的收总平均取一中庸常数缴纳数量,夏朝的生产力政权辐力,有力履行实物租制度。

孟子记载的“贡”字,意味着民众与贵族间有太的强制分,且存在一定程度的愿。民众主质的赋贡制度符合夏期落的生产力与夏氏尚不完备的政权机构的情景,接近原始氏族部落的民主经济秩序。夏朝末期,夏氏与方国部落的关系恶化,夏桀四处讨伐,他提升田赋数额充军费,从加重人民负担,激化不满情绪,使最终离弃夏投奔商汤。征夏际,汤曾誓言众,“‘夏罪其台?’夏王率遏众力,率割夏邑,有众率怠弗协”,指诉桀的主罪状。桀在什一“贡”赋外征役民兵,民众不满便采取不合的态度。转殷商的“助”法制度,平民百姓在农业生产义务外另有兵役主的徭役责任,其结果是助法体系的商族的动员兵力夏兵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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