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 一、摆脱掩耳盗铃的法律形式主义

廖元豪

我“法律”与“司法”,经常有两矛盾的情绪:一方面,我期待它是客观中立的,因此法官不应有任何价值判断;另一方面,许人却幻法律与司法应该代表正义,不应拘泥法律条文。

矛盾其实不仅存在一般公众,同困扰着许法界人士。萨伯的《洞奇案》,或许够提供台湾读者另一视野。

在本书中,萨伯延续著名法律者富勒(Lon L.Fuller)的一假案例:五名洞探险人被困洞中,并知无法在短期内获救。了维生待救援,五人约定掷骰子的方式选一名牺牲者,让另外四人杀死吃掉他的血。员一的威特莫尔是初最早提此一建议的人,却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同意。但另四人仍执意掷骰子,并且恰选中威特莫尔牺牲者。获救,此四人杀人罪被诉。他该被判有罪吗?

介绍至此,敏感的读者应感受案例的法律复杂度与争议。本书的重点,不在描述洞中的情景,是叙述“虚拟法官判决理由”。富勒在1949年的原始版本故中,虚构了五位法官的五份判决意见,五人意见均不同。五位法造诣精湛的法官,面同的实,适相同的法律,却导完全不同的结论!别他无懈击的论证,你似乎被说服,相信各法官的结论在法律皆属经义。矛盾的是;他的结论竟差远!法律难真是一场“文字游戏”?

萨伯延续着富勒的“游戏”,假设五十年案子有机翻案,另外九位法官又针案子各写洋洋洒洒的判决意见。结果是四票有罪,四票无罪,另一位法官回避裁判,结果仍维持原判!

其实富勒与萨伯是借题挥——每“虚拟法官”的意见,其实代表了某一法律派的见解。在十四份意见书中,我不同的法律哲(非“法律文字”),何影响法官法律与实的解读。我更在简短生动的篇幅中,不同的法哲理论怎生动且激烈进行话。萨伯的“续貂”,其实正是了引进“富勒”代的国法思潮,诸强调法律不确定的“批判法论”、认法律就是本效益分析的“法律与经济”,及从民主理论导的司法消极主义等。

本书有趣处,是运虚拟实例,展现法律理论间的锋话。虽国法与我国有相差距,但它的内容充满创意,论理修辞更是生动贴近生活。反观台湾,司法判决总是充斥着艰涩又不通顺的文言文,更半缺乏实质论证;法者的论述则往往喜欢在抽象的概念打转,却不谈实例。相比,《洞奇案》一般读者,恐怕比台湾本土的法律论述更容易理解、更有吸引力。无论一般众或是法律人,是一本极佳的法律教科书,让我重新认识“法律”门科!

(者系台湾政治法律系助理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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