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三案】尋找秦始皇的表叔 <5>昌平君的官職是什麼?

嫪毐亂爆發時,昌平君昌文君與呂不韋一接受秦王達的「攻毐令」,領兵鎮壓叛亂。這件情,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是這樣記載的:秦王知了嫪毐發動叛亂的消息後,「令相國、昌平君、昌文君發卒攻毐」。

這命令,是秦王命令的略寫,接受「攻毐令」的三位臣,一位是相國,就是呂不韋,二位是昌平君,三位是昌文君。昌平君昌文君是封號,他們在接受王命時,究竟擔當什麼官職,史書裡沒有記載。昌平君是秦始皇的表叔,輔政臣一,他在接受秦王詔令時排名二,位僅次於相國呂不韋。秦國的官職論,臣中位僅次於丞相的人,應當是副丞相的御史夫。所,從位的排名來考慮的話,我們做一個合理的推,嫪毐亂爆發時,昌平君的官職,有是御史夫。

我們的這個推,沒有直接的證據,但是間接的旁證支持。這個間接的旁證支持,就是歷史學界研究秦國行政文書的量就。

根據中日兩國學者的研究,秦漢帝國的法律制度,非常嚴密完整。詔令的達,有制度化的程序,最高政令的發布各種詔書的形式達。詔書的發令方,是王或者皇帝,詔書的接受方,一位是丞相,其次是相當於副丞相的御史夫。

秦始皇統一的當年,曾經達了著名的「議帝號詔」,達詔書命令臣們討論秦王的名號,最終確立了「皇帝」的稱號。這詔令的達,就是經由丞相御史夫的程序的。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是這樣記載的,秦始皇二十六年:

秦並,令丞相、御史曰:「……寡人眇眇身,興兵誅暴亂,賴宗廟靈,六王咸伏其辜,定。今名號不更,無稱功,傳後世。其議帝號。」丞相綰、御史夫劫、廷尉斯等皆曰:「昔者五帝方千……」王曰:「……號曰皇帝。他議。」

這段文字,是秦王詔令的達臣回答的摘錄。意是說,秦統一後,秦王詔令丞相、御史夫:「……寡人渺的身軀,興兵討伐暴亂,有賴於祖宗的神靈,六國國王俯首伏罪,定。現在果不變更稱號,則不彰顯功,流傳後世。希望議定帝號。」經過慎重議論後,丞相王綰、御史夫馮劫、廷尉李斯代表群臣回覆秦王,建議採「泰皇」的稱號,最後由嬴政改定為「皇帝」。

秦王的詔書,達的對象是「丞相」「御史」。當時的丞相有兩位,是隗狀王綰,具體是哪一位呢?由回答來,直接受令接詔的正是王綰。御史,是御史夫的略寫,當時的御史夫是馮劫,他是受令接詔的臣。詔令由王達丞相、御史夫的程序,井有序,清楚明瞭。

這種程序,不但有文獻證明,土文物的印證,通行於秦漢時代。比在《漢書》土的張山漢簡二年律令中,「制詔相國(丞相)、御史(夫)」,就是詔令達中常常見的形式。此推論,嫪毐亂爆發時,秦王詔令的達應當走同樣的程序。按照這個程序,排名在相國呂不韋後面接受詔令的臣,有就是御史夫。

通過的追蹤調查,我們,由於昌平君的特殊身分,他一直居於秦國政壇的主流當中。他一方面是華陽太的親屬,楚系外戚集團的重人物,另一方面,他又是子異嬴政的至親,與子異嬴政有年的往,不管是與華陽太還是與嬴政父子,在政治利益完全一致。從,我們合理推斷,昌平君在二十三歲時,伴隨子異即位開始登政壇。二十六歲時,因為嬴政幼年即位躋身於被委國政的臣列。三十四歲時,他身為輔政臣,御史夫的官職受命領軍平定叛亂,擁立嬴政順利親政,聲望實力達高峰。

昌平君從生三十四歲的情況清楚後,我們的追蹤調查,就回本案的開頭,回疑案的破解來了。本節是一樁追查「誰是丞相?」的人案件,案件緣於呂不韋免相後秦國的丞相不知是誰。

呂不韋免相,是在秦王政十年。嫪毐亂平定後,在追究責任的調查中,呂不韋與帝太、嫪毐的特殊關係暴露,受牽連被罷免相國職,貶斥京。國不一日無相,新丞相的任命,當是必須馬決定。這個時候,昌平君三十五歲,是先帝時代留的輔政臣,官職僅次於相國的御史夫,他又是秦王的表叔,華陽太的姪子,平定嫪毐亂的一功臣,由他來接任丞相,應當是順理章的情。

昌平君任丞相的情,《史記索隱》為我們提供了直接的證據。《索隱》在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中「攻毐令」條說:

昌平君,楚公子,立為相,後徙於郢。

這條史料明確告訴我們昌平君曾經被「立為相」,就是任秦國的丞相。至於昌平君是什麼時候被立為丞相的,《索隱》沒有代。現在,我們根據述調查的結果,體合理推定,昌平君任秦國丞相,應當在秦王政十年,他接任被罷免的相國呂不韋,為輔佐秦王嬴政的二位丞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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