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特赦一批罪犯的建议
(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四日)
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:
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向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建议:在庆祝伟的中华人民共国立十周年的候,特赦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、反革命罪犯普通刑罪犯。
我国的社主义革命社主义建设已经取了伟胜利。我的祖国欣欣向荣,生产建设蓬勃展,人民生活日益改善。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空前巩固强。全国人民的政治觉悟组织程度空前提高。国的政治经济情况极良。党人民政府反革命分子其他罪犯实行的惩办宽相结合、劳动改造思教育相结合的政策,已经获伟的绩。在押各罪犯中的数已经不同程度的改造,有不少人确实已经改恶从善。根据情况,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认,在庆祝伟的中华人民共国立十周年的候,一批确实已经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、反革命罪犯普通刑罪犯,宣布实行特赦是适宜的。采取措施,将更有利化消极因素积极因素,些罪犯其他在押罪犯的继续改造,有重的教育。将使他感在我伟的社主义制度,改恶从善,有己的前途。
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考虑述建议,并且相应的决议。[1]
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主席毛泽东
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四日
根据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八日《人民日报》刊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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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[1]二届全国人常委九次议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七日通了《关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罪犯的决定》。同日,刘少奇签了《中华人民共国主席特赦令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