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篇 政策法治——自由与秩序的动态平衡 第四十七章 对贪官外逃扎紧篱笆

减少贪官外逃的,关键在着力构建阳光行政,让权力在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“行”。

关领导干部报告人有关项的规定关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国工人员加强管理的两项暂行规定,经2010年4月23日中央政治局议审议,连日反腐倡廉热议话题。

“两项暂行规定进一步反腐关口前移,更强化了权力监督,旨在防止贪官外逃,是一积极回应社关切的重举措。”北京政府管理院博士生导师李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是评价。

近年,我国部分腐败官员,与移居海外的配偶子女应外合,将贪污受贿的量资产暗中转移国外,一旦势头不就抽身外逃,已必须解决的一涉及民向背的重问题。

在位受访专,减少贪官外逃的,关键在着力构建阳光行政,让权力在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“行”;有尽快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,完善健全贪官外逃预警机制才是治本策。

随着放门敞,越越的国人走向世界留、经商、移民,其中包括不少官员的配偶子女。

目前,公众配偶子女非因工需均在国(境)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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的官员,称“官”。在往外逃贪官中,“官”就占据了相的比例。

“在外逃贪官中,那些身份高、案值者,中加拿、国、澳利亚等移民国。身份较低者则选择拉、非洲、东欧或者周边国。太平洋岛国中洲一些国,是一些外逃贪官的热门选。”李言分析,“些外逃贪官,在国企,一般是‘一手’。在政府则厅局级的官员。他所卷走的款项,主金融机构‘贷款’、土、城建工程经费、税收、型国建设项目资金及截留的政府支,等等。”

从近年披露的情况分析,外逃贪官中有中国银行广东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、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、河南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、贵州省原通厅长卢万、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,等等。

据知情人透露,在贪官外逃的程中,已形一巨的隐形利益链。有些国际服务机构,就专门通贪官子女留配偶定居提供服务,官员转移财产,从中获利。

我国底有少外逃贪官呢?迄今仍有统一的说法。几年前,有媒体称,据商务部统计,改革放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4000人,携走资金约500亿元,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。

述数据,一直被媒体广引,但2010年4月25日,商务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却表示,商务部从未正式做此类调查,未布此类报告。

2006年5月23日,公安部、审计署首次就打击经济犯罪工联合召的新闻布称,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,近年陆续缉捕位的有320人,直接涉案金额有近700亿元人民币。

从2010年4月28日北京廉政建设研究中记者提供的研究资料,其统计数据与商务部所否认的数据更接近。

在位受访者,因统计标准、统计口径设置不同等因素,外逃贪官人数仍是待解谜,但从往披露情况分析,显不是一数目。

位受访专坦言,贪官所功外逃,说明制度仍存在明显漏洞,不但反腐败效形了重创,使我国政治、经济、军安全处危险状态,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声誉。

“有些官员平已有外逃征兆,有关部门此类‘潜在’贪官监管失效,至贪官外逃变容易。”中国社科院尹韵公研究员分析,“贪官不断外逃,与国内反腐高压态势有关,但贪官所在敛财卷款外逃,直接原因是监管部门并未掌握其庭财产及庭员情况。”

他认,目前我国在司法引渡方面与国际水平并未完全接,给外逃贪官增加了侥幸理。目前,我国虽已与数十国签署了引渡协议,但数达国并不在其中。

“配偶子女移民国外的官员,不一定就是贪官。但办法配偶子女先弄国外,己留条路,则是现代贪官惯的伎俩,已非秘密。”国行政院研究员、全国政策科研究副秘书长胡仙芝博士认。

“贪官频频功外逃,国内潜伏的贪官,示范效应。”胡仙芝担忧说,“若官员脚踏两条船,身穿救生衣,随准备弃船逃,不仅影响国正常工秩序,严重打击国民士气;在国际有损国形象,伤害民族感情,破坏祖国的向力、凝聚力。”

“官的存在,在国际间涉及其配偶子女的重决策,他难免不偏向相关国的利益。”尹韵公说,“值警惕的是,有些外逃的贪官,前掌握国有关领域重机密内容,他外逃,易被敌势力收买拉拢,我国政治、军、经济造潜在威胁。”

中央方近年台的规定剑指“官”。,求党员领导干部包括配偶、子女国(境)定居情况进行申报,县处级官员进行婚姻及庭涉外情况普查,等等。另外,有些方台官员人情况报告制度。

2009年9月,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首次提加强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公职人员管理。2009年11月,深圳规定“官”不担任党政正职重部门的班子员。了防止“官”外逃,广东省委组织部规定省管干部提拔前须报告12项人信息。

2010年2月22日,监察部布《国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点》,其中“研究加强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”赫在列。是“官”监管一次监察部、国预防腐败局工重点外公布。

同,中央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进程在加快。2010年1月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强调,扩官员财产申报的范围,住房、投资、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,加强了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公职人员管理。

2010年,中央审议两项暂行规定,再次剑指“官”。此,李言指: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主的特征,是官员申报内容向社公,接受公众监督。尽管两项暂行规定不视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,但已向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迈了更实质的一步。”

同,我国外逃贪官加全球追逃、劝返工的力度。从世纪90年代初至今,已有部分外逃贪官被引渡回国。但全球追逃贪官仍面临着“调查取证难、人员引渡难、资金返难”等诸现实难题。

据记者了解,我国2005年加入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,与国际加强了协,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。此外,我国与邻国合,加强了打击贪官外逃方面的紧密配合。

2010年1月,中纪委、监察部与中组部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外部等部门,共同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协调机制部际联席议制度。一些省(区、市)牵头单位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合的工规范。

迹象表明,随着我国制度反腐日趋熟,贪官外逃的“关口”将越越紧。

位受访专认,由法律、政治、文化等因素,我国从海外引渡外逃贪官难度极,且追逃本高昂。因此,尽快健全完善贪官外逃预警机制,尤显迫切。

“经同级人民代表选举或行使表决权的官员,不但公布配偶、子女的海外习生活情况,应就此公接受人代表的质询。”胡仙芝认,“调查官员配偶子女的基本情况,并非官员搞‘有罪推定’。但官员公权人物,公共利益与人隐生冲突,放弃一部分人隐,确保公众利益保护,是今世界部分国通行的原则。”

在,一官员配偶子女送国外移居,一般需较长的一段间。在程中严密观察,加强监管,利加强防范。“代表选举官员,公就此进行质询,有效避免有外逃倾向的贪官选进班子,有倾向的官员警告。”

“应建立完善严格的党员领导干部配偶子女移居海外的报告备案制度。”尹韵公建议,“应严格控制官员及其配偶子女国(境)审批,特别是官员因国(境)的审批,并通媒体将官员的涉外情况予公。凡是属移居国外的官员,就不担任重职务,或官员担任重职务,就应严格禁止属移居国外。”

“需说明的是,并不是说,官员的配偶子女就无权国,是在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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