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糊

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,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。

亦恕是学科学的;珂雪是学艺术的。

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?

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。

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,屋外有柔柔的风,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。

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,珂雪拿起画笔,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。

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,踩着第三片落叶,走进咖啡馆。

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,于是她们开始第一次交谈。

就先到这里吧,我也要回去了。

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,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。

拿起桌上的账单,走到吧台结帐。

结完帐后,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帐!

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?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。

可是她给了我灵感,我算是欠了她人情,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。

我是学科学的人,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,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。

“她没付钱。”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。

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,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。

“你想帮她付钱吗?”

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,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。

“今天的咖啡真好喝。”

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,就会顾左右而言他。

走出咖啡馆,穿过马路,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。

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,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。

四季的天空变化、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、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、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、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、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……

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。

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,很像一个个罐头。

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,外表虽然不同,但还是罐头。

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,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,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?

所以干脆闭上眼睛,摆烂不看。

我说过了,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,那就干脆摆烂。

下了车,回到我住的公寓。

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,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迭纸。

第一张纸上写着:“荒地有情夫”。

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。

我觉得剧名很暧昧,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。

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,大东正好回来。

“喂,你怎么取这种名字?”我问他。

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,说:“名字很俗,是吧?”

“俗?”我很纳闷,“这名字不叫俗,只是有点限制级。”

“限制级?”

大东似乎也很纳闷,走到我身旁坐下,我把那迭纸还给他。

“荒地有情天。”他念出来,然后问:“这名字哪里限制级?”

“啊?”我很惊讶,“不是荒地有情夫吗?”

“夫你个大头!”他站起身大声说:“荒地有情天啦!”

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。

其实这不能全怪我,大东写的“天”字稍稍出了头,看起来也像“夫”。

不过在这方面,我倒是满迷糊的,从小就是。

例如童话故事《卖火柴的小女孩》,我老是念成《卖女孩的小火柴》。

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,根本分不清左与右。

“你的小说进展如何?”

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,转头问我。

“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。”

“太慢了。”他摇摇头,“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。”

“你又不用上班。”我不太服气,“可是我要上班啊,当然写不快。”

“上班?”他一脸不以为然,“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。”

“你……”我脸颊发烫,说不出话来。

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,就会开始结巴。

“对了,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。”

“咦?她不是不理你了吗?”

“哪有。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。”

“我知道了。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。”我贼兮兮地笑着,“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,女朋友代表爱情;你跟我不一样,当真理与爱情发生冲突时,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。”

“你……”大东也开始口吃。

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,就会口若悬河。

我再嘿嘿两声,就拿起公文包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
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,只是床上会特别凌乱。

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。

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,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。

打开计算机,整理一下思绪后,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。

我写得算顺,不过由于打字慢,还是花了不少时间。

写完要存档时,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檔名,只好暂时先把檔名叫做:亦恕与珂雪。

看了看表,已经很晚了,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,所以我还不能睡。

说来奇怪,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,把室友赶出去;

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。

大东虽说是我室友,但其实是我房东,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。

他是戏剧系毕业,当完兵后,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。

但我刚搬进来时,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。

这几年他作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,一直待在家里工作。

我伸个懒腰,觉得有些累,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。

“你睡客厅好不好?”

“有房间不睡,睡客厅干嘛?”

“你睡客厅的话,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。”

“你有病啊!我又不是三岁小孩。”

“拜托啦!”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,“你在的话,她比较不会骂我。”

“我在客厅睡的话,她还是可以骂你啊。”

“不会的,她会怕吵醒你。”

“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。”

“不行啦。你房间隔音太好了,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。”

“要我睡客厅可以,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。”

“好,没问题。”

“而且我醒来时,要看到我的早餐。”

“你别得寸进尺喔。”

“那我回房睡了。”

“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?”

“豆浆好了。”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,躺在沙发上说:“烧饼上的芝麻,黑的要比白的多;油条要酥脆,不要太软。”

“是。”

“跪安吧。”

“混蛋。”大东骂了一声。

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,就会一发不可收拾。

我一觉到天亮,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,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。

漱洗完后,我开始找袜子。

对于袜子这东西,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,常常找不到另一只。

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,只要凑两只穿即可。

虽然深色有很多种,但幸好色差都不大,不易被发觉。

不过即使袜子看起来都一样,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?

哪些是刚洗完的?

穿上两只袜子,再穿好鞋,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。

只好再脱掉鞋子、脱短裤、换长裤、穿鞋子。

通常要出门前,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,不要遗落东西没带。

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。

今天还好,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。

其实我上班的地方,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。

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,都会学大禹,过门而不入。

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早到四点半,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。

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,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,所以从上个月开始,我们每天少上点班,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。

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,我开始帮大东工作。

但我能做的有限,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,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,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。

像护肤中心的“人尽可肤”、面膜广告的“人尽可敷”。

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,我还跟他建议:“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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